HQ.COM和城宜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公开表
(一)征海企业概况
HQ.COM成立于2017年9月27日,投资4118万元,占地5995.82㎡,是一家专业处置医疗废物的公司。2019年5月31日正式运营,服务范围覆盖整个邯郸地区,目前为肥乡、永年、峰峰矿区、冀南新区、魏县、成安、临漳、涉县、磁县等九个县区共284家医疗机构服务。本项目采用世界最为先进的医疗废物高温蒸汽灭菌处理工艺,并相应配备了辅助消毒灭菌设施。针对所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灭菌效果高达 99.9999%,满足LOG6的标准(医疗废物处置最高标准)。日处理量20吨,年处理量可达7200吨。征海环保以“做一份环保事业,承担一份社会责任”为经营理念,‘自律+担当’为管理模式。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者,让生活远离污染!共创文明和谐绿色的美好家园!为建设富强邯郸、美丽邯郸砥砺前行!
(二)城宜企业概况
邯郸市城宜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三陵乡北髙峝村西(市垃圾管理处院内东侧),东经 114°23′5.11″,北纬 36°40′21.62″,总占地面积为 15.54 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 91130403669062983G,全国统一排污许可证编号是 91130403669062983G001V, 公司于 2010 年投产,主要从事医疗垃圾处理,共 1 条生产线,设计生产规模为 3600 吨/年。
公司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和《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八个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等文件要求,公司不属于生态环保部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规定的重点行业。主要废气产生环节为焚烧工序,含尘废气治理设施为烟气急冷活性炭吸附、消石灰喷射布袋除尘,收集处理后经 35m 排气筒排放,公司主要废气污染物因子为烟尘、SO2、NOX、HCl、HF、NO2、HG、Cd2。
1 | 单位名称 | HQ.COM | 邯郸市城宜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
2 | 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407MA094BLD7X | 91130403669062983G |
3 | 法人代表 | 崔海强 | 姜虎鸣 |
4 | 生产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经济开发区新华街与团结路交叉东南角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三陵乡北高峝村西 |
5 | 联系方式 | 18731067788 | 18732068866 |
6 | 经营方式 | 收集、储存、处置 | 医疗废物收集、焚烧处置 |
7 | 经营类别 | HW01(831-001-01、831-002-01) | HW01医疗废物 |
8 | 经营规模 | 7200吨/年 | 3600吨/年 |
9 | 经营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 1304280002 有限期限:2019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 | 邯危许201601号 有限期限:2016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28日 |
10 | 排放污染物名称 | 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氨氮、BOD5、粪大肠菌群、总余氯、动植物油、PH、SS | 砷、镍及其化合物、烟尘、铅及其化合物、氯化氢、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二噁英类、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氟化氢、铊及其化合物、H2S、NH3 、颗粒物 |
11 | 排放方式(直排或经过治污设施) | 经过治污设施 | 经过治污设施 |
12 | 排放口数量 | 2 | 1 |
13 | 环境违法记录(超标、超总量排污) | 无 | 无 |
14 | 排放浓度 | 非甲烷总烃≦80mg/m³、氨≦4.9kg/h、硫化氢≦0.33Kg/h、颗粒物≦5、二氧化硫≦10、氮氧化物≦30、COD≦500mg/L、氨氮≦35mg/L、BOD5≦300mg/L、粪大肠菌群≦50000个/L、总余氯>2mg/L、动植物油≦100mg/L、PH6~9、SS≦400mg/L | 烟尘20mg/m³、二氧化硫100mg/m³、氮氧化物400mg/m³、一氧化碳50mg/m³、氯化氢50mg/m³、林格曼黑度 林格曼1级、氟化氢2.0mg/Nm³、二噁英0.1ng-TEQ/m³、汞及其化合物0.05mg/Nm³、(砷、镍及其化合物)0.05mg/Nm、铅及其化合物0.5mg/Nm³、镉、铊及其化合物0.05mg/Nm、铬、锑、锡、铜、锰及其化合物2.0mg/Nm³、H2S 0.06mg/m³、NH3 1.5mg/m³ |
15 | 排放总量 | 二氧化硫:0.0104吨/年 氮氧化物:0.159吨/年 COD: 0.36吨/年 氨氮:0.018吨/年 | 颗粒物:0.22776吨/年 二氧化硫:1.4016吨/年 氮氧化物:3.26748吨/年 |
16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表1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标准DB13/2322-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号)的排放标准限值、厂区污水排口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DB13/2698-2018)表2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 |
17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二氧化硫:0.347吨/年氮氧化物:1.040吨/年COD: 4.001吨/年 氨氮:0.311吨/年 | 颗粒物:1.37吨/年 二氧化硫:2.15吨/年 氮氧化物:263.37吨/年 |
18 | 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装置于2018年建设,2019年5月31日开始使用,运行正常 | 余热锅炉+烟气急冷/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35m高烟囱排放,本套污染设施于2010年开始投入使用,运行正常。 |
19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部门、文号或审批时间 | 邯审批字[2018]153号 审批时间:2018年4月4日 | 邯审批字[2019]133号 审批时间:2019年5月21日 |
20 | 排污许可证号 (有效期) | 91130407MA094BLD7X 有效期限:2019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18日 | 91130403669062983G001V 有限期限:2019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26日 |
21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有 | 有 |
22 | 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有 |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