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危废的量特别少,一年下来也没有多少公斤的,可不可以不每年都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 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实际可以到环保部门申请延长。
医疗危废的量特别少,一年下来也没有多少公斤的,可不可以不每年都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 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实际可以到环保部门申请延长。